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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n体育高空作业车被撞致2人坠亡涉事两单位5人被刑拘!
2023年9月15日13时51分,徐某民驾驶粤BGF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后牵引粤BF5**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沿海鸥公路南往北方向行驶,行至番禺区海鸥公路进环岛路南29米时,与由叶某驾驶的停靠在路边进行施工作业的粤ADA1**号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发生碰撞,导致在粤ADA1**号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车上作业的曾某森与李某平从车上坠落,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曾某森与李某平当场死亡。
二是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足、安全意识淡薄;
一是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关某杰)脱岗,现场管理人员(林某品)未及时监督教育高空作业人员按照规范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是违章作业,占道施工时未按照规范及施工方案设置作业围蔽区,未安排人员在来车方向疏导指挥交通。
一是仅将交通疏导方案向现场安装单位管理人员交底,未督促安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致使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操作意识;
5.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设备安装委托单位)对中通服公司和傲云网络公司的日常检查不细,未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徐某民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广州傲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叶某、曾某森、李某平在此事故无责任。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番禺区大队于2024年1月12日对徐某民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对徐某民作出驾驶证记8分、罚款600元的处罚,已执行完毕。